關於「維那」此一職司,根據

丁福保《佛學大辭典》,略記如下:

  維那,梵語羯磨陀那(Karmadana)

,司寺中事務者,寺中三綱之一。

「維」為漢語,綱維之義,「那」

取羯磨陀那之那。又稱為綱維、次

第、授事、知事、悅眾、寺護等。

《寄歸傳四》曰:「授事者,梵云

羯磨陀那。陀那是授,羯磨是事。

意道,以眾雜事指授於人。舊維那

者非也。維是周語,意道綱維。那

是梵音,略去羯磨陀也。」《僧史

略》上曰:「按西域知事僧,總曰

羯磨陀那。譯為知事,亦曰悅眾。

謂知其事悅其眾也。」又曰:「寺

之設也,三綱立焉。若網罟之巨綱,

提之則正,故曰也。梵語摩摩帝,

悉替那,羯磨陀那。華言言寺主,

上座,悅眾也。」

  可知「維那」一詞乃梵漢兼舉。

  又,《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

卷上曰:「十誦中,時僧坊中無人

知時限,唱時至及打犍椎,又無人

灑掃塗治講堂食處,……眾亂語時

無人彈指等,佛令立維那。」

  遙想昔日,一群出家眾聚居一

處,既無鐘錶報時,作息起居不免

亂成一團;而諸事雜亂無章,連講

堂食堂髒了,也沒人打掃,的確是

挺頭疼的事兒。故此特別設立維那

一職,統御住僧。

  元至順元年(1330),德輝禪

師奉命編撰《敕修百丈清規》,根

據的是唐代百丈懷海禪師始創之禪

林規式《百丈清規》。(亦稱《古

清規》。唐武之禍後,久已散佚。)

維那被列為東序五執事之一。呵,

從「三綱」之一落到「東序五執事」

之一,地位彷彿降了些,可負擔的

雜務更多了。瞧!「綱維眾僧,曲

盡調攝。堂僧掛搭,辨度牒真偽。

眾有爭競、遺失,為辨析和會。戒

臘資次、床曆圖帳,凡僧事內外無

不掌之。舉唱回向,以聲音為佛事。

病僧、亡僧,尤當究心。」

  講白話點兒,維那不單要監督

眾僧的規矩,雲遊僧前來掛單,他

得檢查人家的度牒,免得來個冒牌

師兄混吃混喝。寺僧也是俗人生養

的,難免吵架爭執,或者掉東掉西,

他得充當魯仲連、福爾摩斯,替人

排難解紛、找回失物。此外,寺中

老少僧人的出家年月、資歷高低、

床位座次安排、寺中曆書圖書帳簿

等等,事無大小、地無內外,全得

插手。甚至法會唱讚時,他也得充

當舉腔領唱者,以自己的聲音辦佛

事修功德。(萬一天生五音不全,

豈非逼殺人也?)這些活人的事兒

就夠煩磨了,可他連死人的事兒也

得管!照顧病僧不消提了,亡僧的

送終更要費心。

  維那一職,若非三頭六臂,頂

好別碰!可話說回來,今日寺廟規

章,畢竟不是完全依古樣畫葫蘆。

聽說近代的維那大多偏重於音聲佛

事的舉唱而已。(為啥是「聽說」?

誰教我見寡識淺,只親身領教過一

兩回。其餘皆是聽來的。)換言之,

維那主要負責在共修或法會上敲大

磬、或持引磬,指揮大眾起止進退

唱讚誦經。不再需要三頭六臂,一

張嘴、兩隻胳臂就夠應付了。

  停指之前,附一則有趣軼聞。

講經是件極莊嚴、極慎重的事兒。

講經開始之前,大眾代表得迎請講

經法師。講完後,維那要說:「打

引磬,送法師回寮。」

  話說圓瑛法師有一回講經圓滿

結束後,當時維那不知因著赫赫大

師當前、聽講過於入神、還是怎的,

竟然緊張起來,原本是「打引磬,

送法師回寮」,他竟然張口便喊:

「打法師,送引磬回寮。」好在圓

瑛法師度量極寬宏,也挺幽默,馬

上應道:「不用打,我自己回去。」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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