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耷麻中譯《巴坦加里的瑜伽

經》(The Yoga Sutras of Patanjali)

一本。他信目瀏覽後,頓足大呼:

「上當了!真有受騙的感覺!」

  好奇追問緣由。原來他一直認

為釋迦牟尼所傳授者為「不共」之

教。換言之,他以為佛陀口傳之教

──大乘崛起之前──與印度當時

流行的種種思潮兩相無涉,乃佛門

獨家真傳;孰料印度古老的《瑜伽

經》中處處綴佈耳熟能詳的術語與

修行法門。

  我忍不住笑了。稍有涉獵的修

道者/研究者皆有同感,「戒」、

「定」、「慧」三學可算各個宗教

的共同基本學科,容或次第要求、

寬嚴程度不一罷了。故此在《瑜伽

經》發現持戒、修定、啟慧之論述

,不足為異。佛陀因應當時的環境

,套用時下術語擷取廣為人知且切

機實用的方法教導弟子,實也不足

詫怪。

  可話說回來,佛教的核心思想

的的確確迥異於印度傳統的吠陀思

想。舉其大要如下:

  一、印度教視四吠陀書為神聖

的權威經典,決不容許質疑。佛陀

則否定任何「絕對的權威」,甚至

也不許弟子盲目遵循自己的教導,

反而鼓勵弟子徹底檢驗他的所言所

行是否真實不誑,再來決定是否依

教而行。

  二、印度教徒深信創造之神,

無論名叫「梵天」、「濕婆」、或

「毗虛那」,日常生活中充斥各類

神衹的膜拜儀式,一年到頭簡直忙

不完。佛陀則否定「創造之神」的

存在,生命之所以生生不息,乃十

二因緣反復輪迴而起,而非某位或

多位大神憑藉神力開天闢地創生萬

物。佛教中雖也借用形形色色的神

衹,基本上祂們仍屬六道眾生之一

,縱使暫居天界,依然得各憑業報

接受因緣法則的檢覈,無法長住不

壞。

  三、印度教徒把解脫/至樂寄

託在創生之神(God-head)或與創

生之神合而為一的條件上,認為有

一個「神我」(Atman, the Godhead

within man,有譯作「靈魂」者)。

佛陀則反復闡揚「無我」,甚至將

「無我」(Anatta)列入三法印之

一,根本否定「我」──無論是那

個我──的存在。

  其他諸如沐浴恆河可以滌罪、

苦行可証涅槃、或種姓制度等,佛

陀及其弟子莫不視為無稽之談,極

力抨擊。凡此,才真真是佛陀與吠

陀不共之處。

  後又接獲耷麻的電話,請我再

幫他買一本《巴坦加里的瑜伽經》。

他把我餽贈的書轉送給一位即將啟

程前往印度修學的比丘尼,笑稱對

方「如獲至寶」一般。我素來對他

的話打些折扣,追問之下,不禁大

喫一驚。原來他竟然一鼓如簧之舌

向對方稱說此書乃印度「最古老」

的經典,比佛陀還早。

  這……瞎聽!胡扯!

  巴坦加里的生卒年迄無定論,

在他之前,印度早已流傳不同的瑜

伽學說,譬如《奧義書》亦載有瑜

伽修行的訣竅。他無非像朱子一樣

是編纂集成者,而非始創者。稱此

書為「最古老」的經典,有違事實

。至於《巴坦加里瑜伽經》的成書

年代,學者意見紛歧,估計約介於

公元前四百年至公元後四百年。佛

陀的年代南北傳說法不一,一般咸

認為約在公元前六世紀前後。說瑜

伽思想早於佛陀,沒錯;但說《巴

坦加里瑜伽經》早於佛陀,有待商

榷。

  耷麻記性不佳,我最怕他聽我

閒扯之後,任憑印象轉述給他人。

麻煩!真真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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