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耷麻中譯《巴坦加里的瑜伽
經》(The Yoga Sutras of Patanjali)
一本。他信目瀏覽後,頓足大呼:
「上當了!真有受騙的感覺!」
好奇追問緣由。原來他一直認
為釋迦牟尼所傳授者為「不共」之
教。換言之,他以為佛陀口傳之教
──大乘崛起之前──與印度當時
流行的種種思潮兩相無涉,乃佛門
獨家真傳;孰料印度古老的《瑜伽
經》中處處綴佈耳熟能詳的術語與
修行法門。
我忍不住笑了。稍有涉獵的修
道者/研究者皆有同感,「戒」、
「定」、「慧」三學可算各個宗教
的共同基本學科,容或次第要求、
寬嚴程度不一罷了。故此在《瑜伽
經》發現持戒、修定、啟慧之論述
,不足為異。佛陀因應當時的環境
,套用時下術語擷取廣為人知且切
機實用的方法教導弟子,實也不足
詫怪。
可話說回來,佛教的核心思想
的的確確迥異於印度傳統的吠陀思
想。舉其大要如下:
一、印度教視四吠陀書為神聖
的權威經典,決不容許質疑。佛陀
則否定任何「絕對的權威」,甚至
也不許弟子盲目遵循自己的教導,
反而鼓勵弟子徹底檢驗他的所言所
行是否真實不誑,再來決定是否依
教而行。
二、印度教徒深信創造之神,
無論名叫「梵天」、「濕婆」、或
「毗虛那」,日常生活中充斥各類
神衹的膜拜儀式,一年到頭簡直忙
不完。佛陀則否定「創造之神」的
存在,生命之所以生生不息,乃十
二因緣反復輪迴而起,而非某位或
多位大神憑藉神力開天闢地創生萬
物。佛教中雖也借用形形色色的神
衹,基本上祂們仍屬六道眾生之一
,縱使暫居天界,依然得各憑業報
接受因緣法則的檢覈,無法長住不
壞。
三、印度教徒把解脫/至樂寄
託在創生之神(God-head)或與創
生之神合而為一的條件上,認為有
一個「神我」(Atman, the Godhead
within man,有譯作「靈魂」者)。
佛陀則反復闡揚「無我」,甚至將
「無我」(Anatta)列入三法印之
一,根本否定「我」──無論是那
個我──的存在。
其他諸如沐浴恆河可以滌罪、
苦行可証涅槃、或種姓制度等,佛
陀及其弟子莫不視為無稽之談,極
力抨擊。凡此,才真真是佛陀與吠
陀不共之處。
後又接獲耷麻的電話,請我再
幫他買一本《巴坦加里的瑜伽經》。
他把我餽贈的書轉送給一位即將啟
程前往印度修學的比丘尼,笑稱對
方「如獲至寶」一般。我素來對他
的話打些折扣,追問之下,不禁大
喫一驚。原來他竟然一鼓如簧之舌
向對方稱說此書乃印度「最古老」
的經典,比佛陀還早。
這……瞎聽!胡扯!
巴坦加里的生卒年迄無定論,
在他之前,印度早已流傳不同的瑜
伽學說,譬如《奧義書》亦載有瑜
伽修行的訣竅。他無非像朱子一樣
是編纂集成者,而非始創者。稱此
書為「最古老」的經典,有違事實
。至於《巴坦加里瑜伽經》的成書
年代,學者意見紛歧,估計約介於
公元前四百年至公元後四百年。佛
陀的年代南北傳說法不一,一般咸
認為約在公元前六世紀前後。說瑜
伽思想早於佛陀,沒錯;但說《巴
坦加里瑜伽經》早於佛陀,有待商
榷。
耷麻記性不佳,我最怕他聽我
閒扯之後,任憑印象轉述給他人。
麻煩!真真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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